稅務問答
樹林區黃小姐問:非居住者薪資扣繳相關規定為何?
如全月給付薪資所得總額在28,909元者(即基本工資1.5倍以下),應按給付額扣繳6%;如全月給付薪資所得總額在28,910元以上者(即超過基本工資1.5倍),扣繳率為18%。(好房資料中心)
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答覆:因自103年7月1日起基本工資調整為新台幣19,273元,公、私事業或團體發放薪資所得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員工時,如全月給付薪資所得總額在28,909元者(即基本工資1.5倍以下),應按給付額扣繳6%;如全月給付薪資所得總額在28,910元以上者(即超過基本工資1.5倍),扣繳率為18%,並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辦理扣繳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