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危老條例時程容積獎勵將於明年落日,內政部營建署官員表示,危老條例確實有容積獎勵明確、審核速度較快等優點,不過都更條例修法後,也將容積獎勵明確化,同時簡化流程、加速審議,同時也有為期五年的10%時程獎勵,選擇都更不一定會比危老來得差。
危老條例之所以被稱為老屋都更的「特快車」,主要是由於危老案件沒有面積限制,只要住戶百分之百同意,就可循危老條例,最高可獲40%容積獎勵,且免委員會審議,一個月內就可審核通過。
危老條例又被稱為老屋都更的「特快車」。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不過隨著危老條例10%時程獎勵將於明年落日,加上危老施行期間僅到2027年5月31日止,未來所有危老案件轉軌至都更條例來做,可說是勢在必行。
官員表示,其實都更條例經過大翻修後,在容積獎勵明確化、稅負優惠、爭議處理等方向,相較過去有顯著改善。
在容積獎勵方面,營建署已修正都更容積獎勵辦法,除了過去原有的獎勵項目獎勵額度明確化外,並新增結構堪慮建築物、智慧建築、無障礙環境設計、耐震設計及協議合建等獎勵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都更條例與危老條例一樣,也都訂有「時程獎勵」,自今年5月15日起,劃定更新地區在五年內擬定都更計畫報核者,可享10%容積獎勵;五年後至十年內擬定報核者,也可享有5%容積獎勵。
此外,都更條例也擴大賦稅減免,從過去更新後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到現在減半徵收期間最長可達十年,若是協議合建辦理產權轉移時,還可減徵40%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內政部表示,為了使危老重建順利與都更條例接軌,目前正在擬定相關辦法,除了針對有迫切需求的危老建築物,例如海砂屋等,將不受規模限制外,其餘可能會採分級分類方式,給予不同條件規範,同時保有執行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