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胡瑞玲/台北報導
國道3號田寮3號高架橋、中寮隧道改善工程使用焚化爐渣作為基地及路堤填築材料,交通部高公局表示,監測已滿3年且各項數據穩定,因此提出停止監測計畫變更案;但環委指開發單位「拿高中生研究報告作為佐證」極為不妥,要求補充科學數據,並依最新公布的再生粒料環境用途溶出標準,補充監測數據比較分析。
環境部4日召開「第二高速公路後續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新營-屏東段)變更內容對照表(田寮3號高架橋及中寮隧道長期改善工程停止營運期間環境監測)」專案小組審查會議。
開發單位高公局說明,國道3號田寮3號高架橋、中寮隧道受斷層影響變形,為確保行車安全,橋梁改為路堤、隧道改為路塹,改善工程完工後,營運期間需監測地下水質、河川水質。
高公局表示,本案自2020年5月營運後,迄今環境監測已執行滿3年,除地下水的氯鹽受環境背景條件影響,非屬施工期及營運期所導致,整體環境品質現況並無顯著異常,且營運期間各項監測數據穩定,因此提出停止營運期間監測計畫。
環委表示,監測結果對於國家未來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很重要,考量部分重金屬移動較慢,可能在監測後期才會顯現出來,有必要觀察填築位置的河川及地下水流量及其移動性,若有環境水質等相關驗證,未來推動時,也才能消除民眾的疑慮。
環委批評,但開發單位「竟拿環境部新聞稿及高中生研究報告作為佐證」,認為極為不妥,需要再蒐集補充當地地質如土壤、頁岩等,檢測分析結果等科學數據,以及古亭坑層相關文獻資料,以科學性論證具體檢討地下水氯鹽、砷、鋇等項目濃度偏高原因。
另外也須補充當地地表逕流、地下水流向、氣候條件等環境資訊,研提河川水質重金屬含量偏高的關聯性分析,以及依照最新公布的再生粒料環境用途溶出標準,補充本案地下水及河川水質監測數據如硒、鋇及六價鉻比較分析。
經閉門會議討論後,環委決議本案補正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