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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宅搬公宅 低收戶月租3級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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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原安康平宅改建的興隆住宅一期日前完工,總計保留90戶給原安康平宅的低收入戶入住。不過市議員李慶元指出,相較於過去平宅每月收費最高僅560元,如今入住興隆公宅卻是從市價1折起,且每3年調漲一成,每月負擔費用將由1488元起跳,對低收入戶並不友善。

議員批評興隆公宅租金收費對低收入戶不友善。(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興隆公營宅已落成並開放出租。(好房網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對此,北市社會局長許立民表示,由1至4折往上調是希望逐漸協助低收入戶脫貧,若有特殊境遇,會依個案給予協助。

李慶元指出,以現有的低收入戶認定標準為例,每人每月總收入低於1938元,屬於0類至1類,原本住在安康平宅完全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每人每月平均收入低於14794元的4類低收入戶,每月最高也只要付560元。

不過如今原住戶若要搬進新的興隆公宅,以同樣二房型的房屋來算,過去不用付費的0至1類低收入戶,前三年每月要支付市價1折的租金,也就是1488元;過去月付560元的4類低收入戶,則要漲到4464元,負擔大增。

此外,不同於一般戶次年起可降租金,低收入戶的租金卻是每3年往上調一次,到了第10至12年,全部都要負擔到市價的4折,以二房型為例,每戶月租高達5952元,比低收入戶1類以下的所得還要高,收入拿來付租金都不夠。

李慶元強調,雖社會局的用意是希望低收入戶脫貧,但是每戶狀況不同,就算社會局每月有補助金,但那是要讓人生活,不是要拿來付房租的。

對此,許立民表示,當初在計算負擔租金時,已考量過應在可負擔範圍內,現在登記要入住的原安康平宅住戶已超過90戶。社會局在安康社區也有駐點社工,若有特殊境遇,會依個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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