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內政部推動包租代管,預計今年底可達到3,000戶。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昨(19)日表示,租賃條例已經上路,房東將房屋交付包租代管,契約時間達一年以上者,每屋每月最高6,000元租金收入免稅。
而如果交給業者代管的房屋是作為社會住宅使用,則是每屋每月最高可有1萬元的免稅額,而且必要費用率可以60%計,稅可以省很大。
房屋包租代管每月最高省6000元租金免稅。圖/翁至威製表
加入包租代管享有稅負優惠,台北國稅局指出,依據今年6月上路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規定,只要是個人房東委託包租代管,由業者專案管理,且契約時間達一年以上,每屋每月最高可享6,000元免稅額。
此外,房東租賃所得的必要費用,原本以租金收入43%計算,但加入包租代管的房東,其月租金6,000元至2萬元部分,可以53%作為必要費用率,至於超過2萬元部分,再回歸43%計算。
而如果是將房屋透過地方政府核准的租屋業者代管,作為社會住宅使用,可享有的稅負優惠又更多了。國稅局表示,這樣的愛心房東每屋每月最多有1萬元租金免稅額,且必要費用率可以60%計算,省稅省更多。
國稅局舉例,甲房東名下一房要出租,每月租金3萬元,用什麼方式出租才能節稅?
如果甲房東自己出租,每月租賃所得額的計算以3萬元租金,減除必要費用43%,即為17,100元。
而若甲房東決定加入包租代管,把房屋交給業者專案管理,則每月租賃所得額可扣除6,000元,6,000元至2萬元部分必要費用率53%,2萬元以上43%,扣除必要費用後每月租賃所得額則為12,280元。
若房屋交給租屋業者且作為社會住宅使用,甲房東除了可扣除1萬元租金收入,必要費用率還可以60%計算,因此每月所得額將大幅降至8,000元。
國稅局表示,房東依據不同方式出租房屋,可以適用不同的稅負優惠,不過要特別記得,在申報綜所稅時,必須檢附租賃契約書、付款證明等資料,供國稅局核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