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中英、郭及天/台北報導
財政部擬修改房屋稅第十五條,拉高自用住宅「免稅額(目前是十萬元)」標準。行政院前院長陳冲昨天說,十萬元是將近卅年前的標準,但那時至少有「百分之四十的房屋」可以免稅,他認為,這次若要修改,至少也要有四成房屋,應獲得免稅待遇。
陳冲認為自住房屋應全免稅。(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陳冲指出,訂一個新的免稅額金額其實沒有意義,他還是主張,民眾真正自用的房屋,應該全免房屋稅。
台北市政府前天舉辦居住正義論壇,並釋出要檢討台北市房屋稅制。陳冲昨出席一場公開論壇,會後被問到對北市府「新版」房屋稅看法。陳冲說,他之前講房屋稅時,許多地方首長都批評他「為何不早講」,但現在明知房屋稅收不合理,柯文哲卻在台北市長任內「照前任市府留下辦法,連收兩年」。
陳冲質疑柯,稅收已進帳不少,現又說別人不對,「這不是得了便宜又賣乖?」。
陳冲說,法律禁止和法律未授權的,就不該做,依房屋稅條例授權,地方政府只有三件事,一是訂定建材標準、二是折舊率、三是路段率(房屋稅條例第十一條)可做,但北市版本,卻出現法律沒授權的,他覺得荒腔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