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徐白櫻/高雄報導
為解決營建剩餘土石方無處可去問題,高市府提前啟動「高雄市港區整地計畫」,另外原先公共工程優先入場的南星暫置場已於1月5日起開放民間土方入場。此外,配合國土署簡化流程,只要由工務局派員至土石方出處實地查驗,確認性質及來源符合規定,可視性質調整為「A至C」直送模式,免去土資場加工處理。
高市府與港務公司合作,去年11月7日起開放公共工程土方進入港區;今年1月5日起,民間工程依新制陸續進場,營建剩餘土石方也可運送至港區整地土地去化。

工務局說明,內政部國土管理署1月14日召開「加速營建剩餘土石方去化」會議,會中決議簡化流程,原「(A)出土地點(含土方平衡與工程出土)-(B)中間處理之土資場-(C)最終使用地(如農地改良、工廠、掩埋場等)」之流程,可視土石方性質調整為「A至C」直送模式。
所謂「A至C」直送模式就是說,具經濟價值、可直接利用,或未夾雜廢棄物之土石方,得免經土資場加工處理,直接運送至最終去化場所,這樣可以省下送入B土資場程序,簡化流程、提升效率。
工務局表示,為配合及落實中央土石方管理政策,其中A階段由工務局派員辦理源頭實地查驗,確認土石方性質及來源符合規定,C階段則於港區整地最終去化場所加強稽查管控,確保A至C各階段均納入全流程管理,所以後續營建工程,如經市府查驗後,可運往高雄港區整地土地進行去化處理。
有關農地整地需用土方部分,仍依「高雄市申請農業用地整地審查作業要點」辦理,工務局會嚴格落實ABC三階段全流向管理。不過在維持審查嚴謹原則下,將同步加速行政審查流程,並加嚴檢核土方來源、種類及用途之合理性,確保土石方經依規定處理之有用砂石資源,可供農地整地填方使用,維護農地永續利用。
工務局強調,高市府已建立可行的營建剩餘土石方清運去化機制及具體配套方案,使公共及民間工程持續推動不中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