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儷方/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16日審查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行政院版修正內容主要為增訂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增加50%,自115年度起綜所稅申報適用,但因立委及黨團提出版本眾多,最後決議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第14條、第17條及相關條文共39案全數保留並送朝野協商。
此次所得稅法修正主軸為第17條免稅額的規定,行政院版本為參照70歲以上資深公民免稅額增加50%的規定,增訂受扶養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也可增加50%,115年度綜所稅的每人免稅額為10.1萬元,增加50%後為15.15萬元。財政部長莊翠雲表示,政院版本免稅額增加後,稅收損失預估80億元,並有237萬戶家庭受惠。

莊翠雲同時表示,根據目前個人綜所稅申報情形,約有45%的納稅義務人免繳所得稅,適用5%稅率的約有35%,適用12%稅率者佔11%,有相當大比例的申報戶為免稅或適用低稅率,若提高未成年子女的免稅額,可使更多民眾進入免稅範圍,減輕育兒家庭的壓力。
免稅額其他版本有主張未成年子女免稅額增加60%、70歲以上受扶養親屬免稅額增加60%,或身心障礙受扶養者增加50%等修正內容。財政部並未針對立委提案內容各別計算稅收損失,立委要求財政部應另行計算後再向立委說明。
除了未成年子女免稅額提高之外,立委提案修正內容還有保險費列舉扣除額、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未成年子女特別扣除額、長照特別扣除額、新增健康檢查特別扣除額等。由於提案版本多達39案,審查後決議全數保留送朝野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