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呂開瑞/綜合報導
桃園徐姓婦人去年6月在家中裝設大型抽風機,全天候運轉,因噪音擾人,被鄰居檢舉,環保局檢測噪音超標,先開限期改善單,期限屆滿檢測仍然超標,依噪音管制法開罰徐婦1萬2千元、接受環境講習4小時。
徐婦不服,打行政官司指出,住家後方有米食加工廠,整天鍋爐加壓的排氣侵入她屋內,另埋暗管將廚餘、尿臭、麻油、樟腦油等氣體排放到她住處前門口的水溝孔冒出,危害她居家安全,造成她頭痛、唇乾、視力模糊等疾病,家人也飽受困擾,不得已才裝抽風機,環保局不罰工廠卻罰她,顯有不當,主張裝抽風機有理、應撤罰。
婦人裝設大型抽風機,全天候運轉,因噪音擾人遭開罰1萬2千元。(圖/好房網資料中心)
法院審理時,環保局表示,徐婦指控住家後方的食品加工廠排放汙染,曾12度到現場稽查檢測,並無排放噪音、臭氣汙染情形,只是排放製作過程的無毒水蒸氣,鄰居也說食品加工廠並無汙染。
法官以食品加工廠並非全天候生產,環保局也確認沒有噪音和空氣汙染,而徐婦家中的抽風機24小時全天運轉,超過管制標準,已妨害和干擾附近住戶的公共環境安寧,判照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