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桃園市各行政區的路邊免費停車將逐步告別鄉親、改為收費停車。市府交通局今年將大量劃設路邊停車格,預計完成89個路段、5081個汽機車停車格,並把路邊免費停車改為收費,希望改變過去停車一位難求現象。
交通局表示,免費停車格改為收費,是以停車率為主要考量,不是要「搶錢」,劃為免費停車路段的停車率達到6成以上,經檢討後才會改為收費路段,不會立即、全面實施。
由於桃園、中壢等地區汽機車停車位不足,經常造成駕駛人繞路找位,間接造成交通壅塞、秩序混亂,找不到停車位及塞車的民眾心生不滿,要求市政府想辦法改善停車位不足問題。
交通局表示,為整頓停車秩序,提供足夠停車位,將雙管齊下,從增設路邊停車格、興建路外停車場,以及將免費路邊停車改為收費,以增加停車周轉率。
去年路邊停車場共完成40個路段,提供2331汽車停車格及1743機車格,今年將持續在各行政區鬧區增設2416汽車格及2665機車格。
交通局已經公告從3月21日起,中壢區高鐵桃園站附近的高鐵南路二段(從領航南路一段到公園路一段),由原來免費停車改為停車收費路段。
收費時間周一到周日,上午8點到下午6點,收費以每半小時計費,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算,每小時20元(每半小時10元),月租費率1200元,其餘免費停車路段將在檢討後逐步廢除,改為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