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昭勇、蔡維斌/專題報導
台灣今年來屢陷缺電危機,政府希望加速開發太陽能等綠色電力,推動能源轉型、補足電力,同時達成減碳需求,但跨部會間的協調失靈與規定欠缺彈性,卻讓太陽能電廠開發牛步化。
雲林海水倒灌區全面推展太陽能專區,但因區內太多小型土地公廟與祖墳,拆與不拆,成為光電發展的一大隱憂,亟待中央解套
在台灣太陽能電廠開發市占率前三名的天泰能源,面臨約十七坪、占全案面積不到百分之一的地主既有祖墳、土地公廟等,卡住近三千坪開發案的困境。
農委會在二○一五年與二○一七年九月,合計公告雲林、彰化、台南、屏東等共卅八區、七百廿萬坪的嚴重地層下陷區農地得設置綠能設施,讓太陽能開發業者看到政府的發展決心。
天泰執行董事暨總經理陳坤宏指出,該公司與嚴重地層下陷區地主簽約開發太陽能電廠,地方政府多持鼓勵態度,按規定必須另向農政單位申請設施容許使用,但農政人員場勘後卻要求天泰須將下陷區內的地主家祖墳、甚或是不知所有權的土地公廟拆遷。
他說,祖墳、土地公廟是當地居民的信仰與祭祀活動基礎,且存在已久,過去也不見農政單位要求拆遷,卻把責任壓在太陽能開發案上,相當不合理。
陳坤宏表示,曾向農政單位提出,開發案避開祖墳或土地公廟,重新設計相關地點向外延伸三公尺開發的解套方案,也不獲農政單位接受。
「開這麼多研討會、座談會,都比不上中央的行政官員親自跑流程、感受行政效率來得有效」,陳坤宏指出,希望政府可以幫忙把石頭搬開,否則只要農委會一句「農地農用」,將過去的行政怠惰加諸在新的太陽能開發案上,「我猜祖墳的問題永遠都上不了會議桌、再開一百次研討會也沒用」。
他說,這並不是個案,光是天泰手上就有近百個開發案因祖墳、土地公廟、超過卅公分高的土堤等奇怪的問題卡關。
雲林沿海如口湖、四湖和台西等地區,農田祖墳及土地公廟充斥,雲林縣政府已函文建議農委會放寬規範,讓業者取得使用許可。農業處長林慧如說,墳墓和小土地公廟對太陽能板工程影響不大,但礙於農地農用原則,這些地上物最好還是拆除。
不僅如此,本報追蹤環保署在巴黎氣候協定生效後提出的兩百項減碳推動作法,一年過去了,成績也相當有限,政府單位的減碳決心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