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朱冠諭/桃園報導
桃園市社會住宅供不應求,市府都市發展局為最近修訂「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草案,包括增「可負擔住宅」法源依據、提高防災型都更重建誘因等,將函報內政部審議,拚今年上半年發布實施。
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2017年實施,2022年曾修法過一次,都發局指出,新修草案修正11條細項,包括3大重點,新增「可負擔住宅」的法源依據,提高防災型都更重建誘因,加速舊城再生,此外推動淨零桃園,增訂垂直綠化等容積計算與獎勵方式,另也檢討不合時宜的都市土地使用管理規定。
都發局表示,這次修法新增民間捐建居住建築物的法源依據,鼓勵民間投入社會住宅或可負擔住宅興辦,或挹注社宅基金,以穩定桃園市社宅興建營運,市府則給予民間一定的容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