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柯毓庭/新北報導
過年期間民眾討喜氣,喜歡在自家門前與三五好友放煙花或玩仙女棒,欣賞燦爛美景,新北市消防局便提醒民眾,新北市除了市府規劃的五處爆竹煙火專區,在過年期間供民眾在每天上午6時至22時施放煙火之外,其他地區全天候禁放煙火,包含仙女棒等煙花皆為違禁品,違者將處3萬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春節期間,常見民眾在自家附近施放煙火,因此釀災時有所聞,也常見網友在臉書上抱怨晚上有人施放煙火,巨大聲響吵的網友徹夜難眠。
新北市消防局提醒民眾,市府規劃5處地點,在春節上午6時至晚間10時提供民眾施放煙花。圖/新北市消防局提供
新北市消防局指出,新北市規劃大漢溪西盛環保公園、大漢溪柑園與鶯歌河濱公園、淡水河畔、二重疏洪道、新店溪部分河畔等五處提供民眾施放煙火,且開放時間為上午6時至晚間10時,其餘地區包含住宅區等處,全天候禁止煙花施放,仙女棒等也是違禁品。
新北市消防局提醒民眾,施放煙火時應依產品使用說明,朝向空曠區域施放並注意公共安全,嚴禁朝人員、設施物等施放或是拿於手上就點燃施放等其他致生危險之行為;點燃後就應遠離爆竹煙火,遇有風速過大影響施放時就應停止,違者將依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第6條及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以下罰鍰,民眾若有發現違規事宜,可撥打119專線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