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節稅知識要懂,就能省下不少錢。近日《繼承賣屋 姐弟遭課143萬房地合一稅 代書放大絕「重購退稅」:倒賺83萬》報導吸引網友熱烈討論,倒賺83萬是怎麼算出來的?其實,一般民眾都還不懂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的魔力,只要名下沒自用住宅,即便是兩年內賣房交易、45%稅率的房地合一稅都不用繳。
繼承賣房誤觸房地合一稅45%稅率,報導中代書提及的姐弟,因2019年2月父親往生,由母親繼承取得房子,母親則在同年8月往生,姐弟一同繼承房產,並在2021年4月出售該戶繼承而來的老公寓,再聯名購置一戶電梯大樓。
搞懂房地合一「重購退稅」,短期交易45%稅率也能全都退。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當時不曉得,如此「繼承馬上賣屋」會碰觸到房地合一稅的問題,由於稅率高達45%,等於得繳143萬元房地合一稅,但恰巧這對姐弟名下皆無自用住宅,因無縫接軌一同買了一戶自用宅,就有了「重購退稅」的節稅空間。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析,簡而言之,姐弟倆若沒有再買一間自用住宅,那麼143萬元房地合一稅就是進入國庫了,但因為符合「重購退稅」條件,143萬元變成退稅款,由於退稅款限制該戶自用住宅5年內不得出租、營業也不能出售,因此,推估兩人購置電梯大樓的房貸利息約5年約60萬元,扣掉這筆成本,再買一間房可倒賺83萬元。
反觀,若沒有採「重購退稅」,房地合一45%稅率課徵的143萬元,就是直接送給政府了。至於重購退稅的魔力,記者在房地合一2.0上路前,已經撰寫一篇重購退稅守則《房地合一2.0/雙享節稅 土增稅+房地合一「2年內可重購退稅」》,只要符合自住條件,不怕一年內賣屋45%稅率。
勝樺土地法律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陳勝樺指出,只要是自住換屋,舉凡符合自住條件,即便是1年內買賣,不僅不需要繳納45%的房地合一稅,還可退稅,稅金全免。
舉例來說,購入700萬元自住房子,一年內以賣掉1000萬元出售,原本獲利300萬元得課徵45%稅率,雖然得先繳房地合一稅,但只要兩年內再買一間房子總價超過1000萬元,就可符合自住重購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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