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為打破悶經濟,江揆昨(9)日裁示,台北市華光特區必須加速進行,財政部主導的第1、2區,提前在明年6月前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開發招商,優先引進觀光、商務住宿、商辦等,廠商約須投入250億元,全案為國庫進帳332億元。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9)日裁示,台北市華光特區的開發案應加速進行。(好房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行政院昨天召開政務會談,聽取財政部報告「台北市華光特區開發規劃構想」,拍板財政部所擬規劃方向。江揆指出,華光特區國有土地開發案列入「經濟動能推升方案」行動計畫之一,這塊區域交通便捷,大眾運輸場站可及性頗高,可促進發展多元活動,其周邊文化、藝術與社區資源豐富,有助於營造地區新活力。
政院表示,華光特區位處首都中心地區,可串聯中正紀念堂及永康生活商圈,成為國際觀光軸帶,規劃嶄新旅遊、商務住宿休憩空間,形塑國際城市氛圍,並融合周邊土地使用及人文歷史元素,帶動附近地區經濟發展及環境改善。
政院昨天針對第一期開發編號1至5區進行討論,其中編號第1及2區(面積約2.8公頃),屬財政部國產署規劃招商開發範圍,江揆指示法務部儘速完成地上物清除作業,由財政部提前在明年6月前採取設定地上權方式招商。
官員說,第1、2區採設定地上權開發,開發完成第一年就可收入權利金200億元,加上收取70年租金,可為國庫注入332億元活水,而廠商包括權利金及興建硬體建設成本至少要投入250億元以上。
財政部正在進行細部計畫變更,中央主導的開發第1、2區,以商業用途為主,財政部將優先主張引進觀光、商務住宿、休閒購物、商務辦公及微型創業等產業。
整個特區範圍計10.5155公頃,採整體規劃、分期分區方式開發,第1、2區若明年6月如期招商,興建至少3年,估106年可看見成果。編號第3、4、5區(面積約1.8公頃)將劃為歷史保存區及文化園區活化運用,保存歷史脈絡及再現歷史場域精神,並提供文創及青年創業空間使用,由北市府規劃運用。
編號第6區,現仍為檢察官宿舍使用中,而編號第7、8、9區,將由中華電信及中華郵政公司配合周邊整體環境進行規劃,列入後期開發,尚未有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