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張語羚/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賴清德昨(26)日親自召開記者會宣布,鎖定921前興建6樓以上建物,4年斥資60.78億元,規劃建物快篩、耐震評估、重建補強、階段性補強與金融協助等五大策略,其中3年內完成2.7萬件。
賴揆並宣布,修改《建築法》77條之1,賦予政府公權力介入的法源依據,強制耐震力不足建物限期補強或全面重建。
行政院耐震安檢專案
賴揆昨在記者會表示,公有建物耐震初評、詳評完成率高達9成以上,下一階段將針對私有建物,特別是提供公眾使用的私有建物,88年12月31日前公眾使用私有建物,如百貨公司、量販店、旅館、電影院等,凡樓地板1,000平方米(約300坪)以上者,需強制辦理耐震評估跟重建補強。
賴揆說,這次對象擴大鎖定921前興建大樓快篩,明訂期程今年完成9層以上建物,3年內完成6層以上建物,以提升快篩效率;同時要求地方消防單位同步到現場做公安檢查,防止違章建物影響結構安全;此外也會提供金融及獎勵協助,提高民眾誘因。
0206花蓮強震後,行政院擴大改善全國建物耐震安全,將建照快篩從921前興建9層以上建物擴大為6層樓以上建物,補助地方政府1.1萬件快篩費用,也擴大至2.7萬件,每件補助2,000元,預計完成總計3.6萬件921前興建6層以上建物,其中107~109年辦理2.7萬件建物快篩。惟高層強調,不意味快篩建物就有危險,民眾不必恐慌。
若經建照快篩有耐震疑慮,賴揆指出,現行法規只能強制要求進行耐震初評及詳評,無法強制補強或全面改建,但政院決研擬增修《建築法》第77條之1,經耐震評估不符規定者,政府可限期要求強制補強或重建,否則將處以6萬~30萬元罰鍰,並得連續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