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邱奕寧、郭逸君、孫中英、楊筱筠/台北報導
中國信託「新舞臺」事件可望圓滿落幕,在中國信託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積極奔走下,終於說服中信金董事會與外資股東同意,未來中信金信義總部大樓無論轉手與否,重建後都將比照新舞臺空間規模、席次及設備條件,重建藝文展演空間。
中國信託「新舞臺」事件可望圓滿落幕 (好房news記者 陳韋帆/攝影)
另外,金管會昨天也公告修正「商業銀行投資不動產辦法」,為銀行不動產提供文化藝術團體使用,予以解套。
一九九七年五月開幕的新舞臺是北市首座民營多功能表演廳,由中信集團出資興建,與中信金信義總部大樓共構。中信金二年前規劃將總部遷往南港,幾度標售舊總部,均因新舞臺去向不明而流標,藝文界呼籲搶救,北市文化局將新舞臺指定為「文化景觀」;中信金認為權利遭侵害提出行政訴願,要求北市府撤銷文化景觀處分。
台北市昨天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查新舞臺重建案,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會後表示,中信金為承擔社會責任,主動要求在原址,依原規模把新舞臺蓋回來,但不要求容積獎勵。雙方今天將由台北市長柯文哲與辜仲諒代表,公開簽署聲明書。
中信金昨天傍晚發表聲明,強調尊重都委會決議,中信金廿年前興建新舞臺時,就是自發性投入公益,未獲容積獎勵,中信金雖已搬離信義總部大樓遷至南港總部,但仍願一本初衷,「就原信義總部大樓坐落基地,將來重建建物自行或促使繼受人比照現有新舞臺空間規模、席次及設備條件,重建藝文展演空間並營運。」
為鼓勵金融機構提供空間推廣藝文展演,金管會昨也通過新規定,銀行不動產若提供文化藝術團體使用,可不受自用比率須達二分之一限制,這項規定預計七月底前生效實施,被外界視為「新舞臺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