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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家產變國產 繼承登記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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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珮琦/板橋報導

小心家產變國產!新北市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物將從8月1日起列冊管理,地政局統計,將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4355人、土地1萬8741筆、建物707棟、土地總面積626.31公頃,估算價值逾277.32億元。

(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

地政局地籍科專員謝秀琳表示,土地法規定,土地及建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地政機關應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逾期仍未辦理者,將列冊管理15年,期滿後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所得價款保存10年,仍無人申領則歸屬國庫,換句話說,繼承人若不想「家產變國產」,應盡速辦理繼承登記。

謝秀琳指出,清查發現全市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土地,以105年度土地公告現值估算,總價超過277億元,其中未辦理繼承土地最多的是坪林區2500餘筆,土地總價最高的是新店區44多億元,單筆價值最高是新店一塊總價約9.5億元的土地。

民法規定繼承人的繼承權並無性別差異,無論男女均得繼承,另土地法也規定,繼承登記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逾期辦理者,將被裁罰公告地價申報土地價值的千分之一,按月累計最高可罰20倍。

地政局分析,民眾遲未辦理繼承原因,有些是繼承子女人數多、難以整合協議分配遺產或會同辦理登記,甚至找不到繼承人,也有認為繼承土地位處市郊,土地價值不若市區高,還有因為擔心負擔大筆遺產稅,辦理繼承意願低。

地政局指出,繼承人可由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代為申辦公同共有登記,達成協議後再辦理遺產分割;一人辦理繼承登記也可向國稅機關申報「分擔繳納」遺產稅,但須經國稅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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