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邵心杰/綜合報導
國光客運洪姓司機16日晚間9時許駕駛營大客車,行經東門陸橋,未注意橋梁限高標誌,下陸橋時,撞擊車輛限高桿,造成限高桿毀壞,致車輛卡住動彈不得,所幸現場無人受傷,台南市警一分局據報後派員管制東門陸橋通行,封閉大同路上東門陸橋西往東車輛。
市警一分局指出,洪姓駕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規定,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者,處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後續相關肇事責任及限高架賠償問題,由交通分隊調查釐清中。

據調查,配合鐵路地下化,東門陸橋改為轎機車混合通行,上月29日重新開放,警方呼籲,東門陸橋限高3公尺,民眾行經東門陸橋,應注意限高,並遵循道路標誌、標線、號誌行駛,以確保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