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房價暴衝未見和緩,金管會正研擬打炒房新招,繼上週對票券公司祭出不動產業保證餘額占保證總餘額比率上限不得超過三成後,擬將矛頭對準銀行不動產保證業務。
過往建商籌資除向銀行借錢,也就是建築貸款外,還可以透過銀行保證業務,發行商業本票、公司債來籌資。然而銀行法72之2只有規定放款,沒有規範到銀行保證業務。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針對銀行的不動產保證業務,目前正研議控管機制,銀行提供資金方式除直接授信,也有保證業務,雖然銀行大多仍是以放款為主,但實務上仍會以兩者搭配較多,看資金需求方的需求而定,銀行針對不動產業的保證,大部分都是搭配借款人資金需求與參與貸款案件。
林志吉表示,統計到6月底,國銀透過商業本票與公司債整體保證規模約6042億元,其中不動產保證規模約1961億元。控管方式仍在研議中,是否採集中度管理也是研究內容之一,將盡快對外公布研議的控管內容。
此外,金管會上週已宣布預告擬修法,要求票券公司對不動產業保證餘額占保證總餘額比率上限不得超過3成。據銀行局統計,截至今年9 月底,全體票券公司保證餘額為5981億元,換算下來整體票券公司對不動產保證餘額不得超過179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