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北市府為保育全球唯一以台灣地名命名的「北投石」,將北投溫泉博物館上游的北投溪河段公告劃定為「北投石自然保留區」。這也是國內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劃設自然保留區保育礦石的首例。
北市府為保育全球唯一以台灣地名命名的「北投石」,將北投溫泉博物館上游的北投溪河段公告劃定為「北投石自然保留區」。(記者莊琇閔/攝影)
北市產發局表示,今年適逢北投公園建成100年,為保育珍貴的北投石,決定將北投溪第2瀧至第4瀧間河堤內行水區,及部分毗鄰河岸土地,依文資法第79條劃定為「北投石自然保留區」。劃設範圍由北投溫泉博物館至熱海飯店前木棧橋的河段,面積約0.2公頃。
產發局表示,北投石自然保留區公告後,依文資法規定,未經許可進入保留區,可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若改變或破壞原有自然狀態,涉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至100萬元罰金。
產發局呼籲民眾,至北投公園附近遊玩時,不要進入自然保留區範圍,一起為保育「北投石」把關。
1905年日本人岡本要八郎於北投溪發現北投石,距今已超過100年,為世界上4000多種礦物中,唯一以台灣地名命名的礦物。
由於北投石僅分布於台灣北投和日本秋田縣玉川溫泉二處,彌足珍貴。但從50年代以後,地熱谷溫泉開發利用,加上人為濫採,北投石面臨瀕臨絕跡的命運。
水利處為復育北投石,已對當地河川水質進行監測,未來市府相關局處將加強合作保育,並搭配環境教育及生態解說,讓北投石復育工作獲得各界重視。
市議員吳思瑤多年來與八頭里協會奔走努力,她表示,過去文資法只用於古蹟、歷史建築等保護對象,「北投石」以自然地景身分適用,成為受法律保護的珍貴礦物,是台灣創舉。
但吳思瑤說,北投石保護是百年大計,絕非短期任務。她要求法定主管的動保處、執行復育的水利處及管理北投溪流域的公園處,應建立跨局處協調機制,落實各項保育及復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