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綜合報導
一名炒房姐被國稅局查出利用人頭炒房,短進短出卻沒有申報繳納170多萬元奢侈稅,被連補帶罰710萬元。炒房姐死硬不肯繳稅,趕在限繳期限前,利用夫妻贈與又離婚的方式脫產,國稅局只好送交行政執行署處理。行政執行署近期祭出「拘提管收」絕招,炒房姐立刻繳清欠稅,避免吃牢飯。
夏天來臨,天熱難耐,恐怕也是管收的季節到了,行政執行署的管收絕招威力加倍。
國稅局官員說,一名民眾炒房獲取暴利卻不繳稅,直到祭出管收手段後,才繳清710多萬元的稅款。(圖/本報資料照片)
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一位炒房姐本來只要繳170多萬元的奢侈稅,卻因利用人頭逃漏稅,被依法重罰2.5倍並加計滯納金和利息,最後連補帶罰要繳710多萬元,暴增近4倍。
國稅局輔導炒房姐申報,炒房姐相應不理,國稅局只好開出稅單,炒房姐竟趕在限繳期限前,將名下數筆不動產贈與先生並隨即離婚,又領光其銀行存款400多萬元,企圖藉脫產逃稅。寧願把財產都轉給先生並離婚,冒著「人財兩失」的風險,也不願意繳稅。
國稅局只好移請行政執行署處理,炒房姐也拒不出面說明處理,因此行政執行署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果然管收絕招讓炒房姐投降,立即一次繳清710多萬元的稅款。
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款,若藉由脫產逃避稅捐執行,國稅局就會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給法務部行政執行分署,聲請法院拘提管收,以利追討欠稅,呼籲納稅義務人誠實繳稅,不要有僥倖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