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羅浚濱/竹縣報導
新竹地區房地產交易熱絡,有的建商在工業區賣預售屋,在宣傳時標示土地使用分區為工業區,一般慣稱「工業住宅」,不時傳出購屋糾紛,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指出,法律規定條文中 ,並沒有工業住宅的用語,工業宅未來可能會成為開鍘對象。
靳邦忠說,台灣早期有不少工業宅銷售時並沒有特別標明土地使用分區,樣品屋或實品屋都按照一般住家配置來打造,易讓買方誤以為能作為住家使用,因此衍生出許多交易糾紛。
靳邦忠說,內政部2016年修正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 不再有工業住宅出現,目前市面上看到的都是透過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所設立的「科技商業服務專區」,建商或代銷公司在賣預售屋時多會標示「辦公室使用」。
不過,銷售人員會暗示買方可以作為「住辦混合」使用,簽約時要求簽立切結書,表明買方知悉建案基地為工業用地,僅能作一般事務所、零售業等用途,未來如自行作為住宅使用,責任歸屬在於買方,與建商無涉,將風險完全轉嫁給買方。
買工業宅會被罰嗎?靳邦忠指以現況而言,台北市執法最嚴,2020年對內湖五期大規模稽查,要求工業宅住戶將房屋稅率由自住用更改為營業用,並對持續違規者開罰,去年又宣布分5階段處理全市工業宅,若住戶未期限內改善或不願意配合主管機關會勘,將祭出6萬到30萬元罰單。
北北市做法同時對工業宅加以列管,並輔導社區透過繳納回饋金或捐地代金、申請變更土地使用分區等程序合法化,其餘縣市目前則未提出相關措施
靳邦忠強調,這並不代表雙北以外工業宅能夠永遠倖免於外,若將來政策轉彎,或各縣市嚴格執行稽查,買工業宅仍有可能成為開鍘對象。
縣府產發處表示,就主管單位立場就是嚴格把關,依法審核,但隨著核發執照日益增多,業者違規使用情形不斷發生,廣告不實案例也層出不窮,也造成消費者損害,長遠之計,應由中央從源頭就法規面進行有效管理,而不是讓地方政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窮於應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