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梅芬╱即時報導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今天宣布放寬住宅區面臨8公尺以上未達15公尺計畫道路法定騎樓,比照15公尺以上計畫道路法定騎樓所占面積不計入基地面積及建築面積,放寬後實質增加一般建築基地可建建築面積逾1成,相當於建蔽率提高10%以上,可運用空間更具彈性。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今天宣布放寬住宅區面臨8公尺以上未達15公尺計畫道路法定騎樓。圖/高雄市工務局提供
工務局局長趙建喬說,這是依據高雄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15條規定,臨接寬度8公尺以上計畫道路基地,除都市計畫或都市設計法令另有規定外,在建築時應留設3.9公尺法定騎樓地或退縮騎樓地。
工務局表示,以住宅區面臨8公尺以上未達15公尺計畫道路,面寬4公尺、深16.5公尺、面積66平方公尺(約20坪)建築基地為例,假設該基地法定建蔽率為50%,在騎樓免計建築面積放寬前,設計建築面積最大僅能設置33平方公尺,倘放寬法定騎樓所占面積不計入建築面積情形下,設計建築面積加騎樓面積可增加至40.41平方公尺,相當於建蔽率提升到61.23%,比原建蔽率50%增加了11.23%。
工務局表示,放寬法定騎樓所占面積,目的是為了增進市容觀瞻及供公眾通行使用,回應民眾對增加建蔽率的需求,另外,為了維護市民居住環境及生活品質,提供行人暢行無阻的空間,不得在騎樓範圍設置鐵捲門或以木板隔間供作營業使用,如經工務局發現將騎樓圍堵、妨礙通行,希望業者自行拆除改善,以免遭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