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台灣消費者物價指數(CPI)節節升高,但相較歐美,數值仍低,外界質疑來自台灣消費者物價指數算法刻意略去「房價」。主計總處回應,我國CPI依國際規範編製,而根據聯合國(UN)、國際貨幣基金(IMF)等國際組織共同編撰的CPI編製手冊規範,CPI是衡量一般家庭購買「消費性」商品及服務的價格水準變動情形,僅涵蓋食、衣、住、行、育、樂等「消費性」支出,購買股票、房地產等「資產」支出不計入,各國均另編有相關股價及房價指數。
主計總處表示,住宅為固定資產,購屋支出非CPI衡量範圍,CPI編製手冊也指出住宅非消費性商品,購屋支出(無論一次性支付或向金融機構貸款)不計入CPI,住宅提供的居住服務才會納入CPI衡量範圍。
主計總處指出,我國CPI已納計住宅提供的居住服務,其中居住服務的價格,若租予他人以租金反映;若是自住,我國與美國、英國及日本等多數國家相同,以租金等價法衡量,其概念係估算屋主自住之住宅若租予他人的應收租金,並以實際租屋市場相近住宅類型之租金價格變動來代表自有住宅之居住服務價格。目前多數國家採用此法,最有利於相關統計之國際比較。
主計總處表示,各國CPI不含房價,但以另編房價指數來掌握相關資訊,如美國民間標準普爾公司編製S&P/Case-Shiller房價指數;英國Halifax銀行編製標準房價指數;香港差晌物業估價署編製私有住宅房價指數;新加坡房地產交易所編製住宅價格指數。我國目前除國泰建設、信義房屋等民間房屋仲介業者有編布相關房價指數外,內政部亦分析大量的全國不動產實價登錄交易資料,按季公布全國及6都住宅價格指數(網址:https://pip.moi.gov.tw/V3/e/scre0106.aspx)。
主計總處表示,該處所發布各種統計向來都參考國際規範,過程嚴謹,絕無刻意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