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曹明正/高雄報導
「比蔡正元還快,這下真的GG了。」高雄地檢署4日中午收到軍方確認,網路流傳「610港內打雄三」群組對話,涉有《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軍事機密罪嫌,檢方收到國防部傳真,火速分他案調查,在群組裡的小兵恐怕要剉咧等。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蔡正元7月1日8時54分,在臉書爆料飛彈危機,行政院長林全隔天要求高檢署撤查洩密。由於什麼是國防機密,要由軍方認定,雄檢等了2天收到確認,要查洩密對象不是蔡正元,而是另有其人。昨天中午海軍司令部以傳真方式給雄檢指出,有關網路上流傳「610港內打雄三」恐有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軍事機密罪嫌。
檢方收到後即分他案,並由當過海軍陸戰隊的檢察官謝長夏與海軍司令部指派專人聯繫。610為金江艦舷號,據了解,雄三飛彈事件後,有鄉民在PTT以標題為「誤射事件的LINE群組對話」爆卦,並上傳6張截圖。內容是有人於8時34分在不知名群組說「610港內打雄三」,後來一陣對話後,有人說「督導保密人員在港邊」、「沒事請刪除,今無預警查手機」等,群組所有人紛紛快閃退出。
由於群組首PO時間,比蔡正元PO文還要快,連蔡正元也將截圖放上自己臉書,並對「洩密」一事表示,在飛彈誤射現場及附近,起碼有幾百個文武人員及民眾看到飛彈射出。依《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祕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即使是過失,也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海軍司令部雖指「610港內打雄三」有洩漏軍事機密罪嫌,但軍方並沒明講要查的是誰,因暫無特定對象,因此檢方先分他案。但根據截圖對話,該群組疑為海軍阿兵哥自己群組,不過大頭貼、暱稱已用黑線塗抹。
昨天雄檢也以證人身分傳訊多位海軍教準部測考中心測驗官,逐一問明海軍艦艇甲類操演測考程序、與驗收範圍,要與涉案官兵供述比對。至於被射中漁船,檢方已採證完畢,因雄三飛彈塗漆屬機密,已送交中科院比對,近期會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