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有容/台北報導
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金額即將受限!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19)日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保險業投資國際板債券,將依條件考量限制投資金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會訂出差異化管理辦法,也坦承保險業國外投資總額若超過65%的警示指標,就會關切。
目前規定國外投資上限為45%,其中不包含國際板債券和部分外幣保單,造成保險業投資比重越來越高。根據金管會保險局統計,至今年2月底止保險業投資國際板總額達新台幣3.85兆元。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本報系資料照)
立委曾銘宗因此提出《保險法》146條之4修正草案,授權主管機關視保險業的資產與負債、業務與財務狀況、風險管理、法令遵循有效性,調整國際板的投資額度;最終金管會提出依據保險業財務狀況、風險管理、法令遵循情形調整國際板投資額度,本案通過初審。
顧立雄會後表示,將訂出新辦法進行差異化管理,並檢討國外投資總額是否要管控,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保險業國外投資加計國際板,總額無上限是「不可能的事」。他坦承,不算入業者不用承擔匯率風險的外幣保單,65%就是警示指標,若超過將關切在風險之下是否會影響到業者穩定經營,也希望保險業多投資國內標的。
顧進一步指出,甲公司國外投資獲准額度為45%,而乙為30%,兩者投資都達獲准上限後,若加上兩者分別在國際板國外投資,卻得出兩公司投資總比例差不多時,他認為,同樣會對乙進行關切,不給更高額度「有一定的道理」。
據保險局統計,目前國外投資總額超過65%業者有5家,扣除外幣保單後超過50%業者有7家,超過60%而未滿65%業者有1家。顧立雄表示,如果接近或超出65%,會要求做壓力測試,若在某些情境之下不能達到標準,即要求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