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賴佑維/桃園報導
桃園市警察局8月訂定「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鼓勵民眾提供行車記錄器協助警方釐清車禍,近日才發出首位獎勵金1000元,警方表示,主因是桃園監視器多,民眾尚未知曉政策,會多加宣導。
桃園市八德區桃鶯路9月發生肇事逃逸事件,1輛曳引車碰撞機車後逃逸,機車駕駛、乘客受傷倒地。楊姓民眾恰好駕車目擊,他撥打110報案,也協助救護傷患。事後楊男提供影片給員警,協助還原事發經過。事後曳引車駕駛稱沒發現撞到人,才直接離開。
因警方調閱天羅地網等監視器無法釐清案情,所幸有楊男提供的畫面,頒發1000元獎勵金。警方表示,為保障交通事故當事人權益及釐清肇事原因,8月1日起訂定「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鼓勵民眾將行車記錄器拍到有人受傷、死亡的畫面,提供警方作為釐清肇事原因參考,經認定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將依照傷亡程度,最高發給5000元獎勵金,若是偵破肇事逃逸案件者,最高發放1萬元獎勵金。
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林鼎泰表示,雖然路口監視器已十分普及,但仍有部分案件的關鍵畫面,因遭其他車輛阻隔,致無法釐清真實肇因,若肇事車輛逃逸無蹤,將難以釐清經過,致被害人求償無門。推行4個月來僅有1件申請,林鼎泰認為,主要是桃園監視器多,加上政策剛上路,民眾尚不清楚規定,會持續宣導。
據了解,若車禍發生地點無天羅地網監視器,員警會調閱鄰近路口監視器,請事故當下有經過附近的車主提供行車記錄器畫面協助,僅有屈指可數案件難以調閱到畫面。雖然有影片佐證最佳,但事故現場煞車痕、碰撞痕等跡證也能判讀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