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竹涓/新北報導
曾為東亞保齡球國手的廚師吳志展,今年8月不滿遭警員張家逢連開6張罰單,盛怒下拿出剁骨刀朝張猛砍13刀,張當場皮開肉綻,倒臥血泊一度命危。新北地院痛斥吳手段殘酷,藐視國家公權力,23日依殺人未遂罪判吳9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今年8月1日上午,吳志展將小貨車停在板橋溪頭街紅線上,遭海山警分局張姓警員連開5張罰單;2日下午吳前往取車,發現張正在開第6張罰單,氣得上前理論。
吳怒嗆張,「這些是不是都你開的」、「我這個月被開20多張?」吳甚至故意把車停在路中央怒斥「我的情緒不穩,不能開車」、「我真的很想把你切下去。」張見吳男屢勸不聽,拿起相機拍照蒐證,吳氣憤之下,持剁骨刀朝張員手臂、身體猛砍13刀,無視張員倒地呼救。
吳還對試圖透過無線電求援的張員說:「你不放,我要繼續砍喔!」直到發覺附近機車店老闆報警後才肯罷手,開車逃離現場。張家逢當場大量出血,一度休克,胸腔、上肢、大腿多處刀傷,緊急送往亞東醫院後才幸運撿回一命;檢方第1次聲請羈押,卻遭新北地院裁定30萬元交保,引發眾怒,檢方事後積極補強新事證二度聲押,法院才將吳羈押至今。
檢方指出,吳志展擔任廚師10餘年,應熟稔剁骨刀殺傷力,仍持厚重刀具殺警,無視張員多次倒地掙扎,殺人意圖甚明,建議從重量刑。
法院審理時,吳雖多次對張姓員警表達歉意,也在案發後20分鐘主動前往海山派出所投案,但新北地院認為,吳公然在大馬路上持刀砍警,不但手段殘酷,惡性重大,更公然藐視國家公權力,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應予嚴懲,昨依殺人未遂等罪判決吳9年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