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林于蘅/台北報導
近年來,區段徵收土地總是引爆爭議,內政部統計發現,近十年全國區段徵收土地,有94.11%的土地所有權人選擇申領抵價地作為開發補償,大部分的地主認為留有土地價值遠大於領取現金補償。
內政部說明,區段徵收是國家在確保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的前題下,實施建設及開發新社區的重要方式,透過區徵,政府可取得所需建設用地,而民眾除可選擇領取現金補償外,也可選擇申請領回抵價地,共享開發後優成果,也能維護財產權益。
內政部統計,自2013年至2022年全國公告辦理區段徵收地區,土地所有權人申領抵價地比例平均高達94.11%,除2013年、2018年及20019年低於90%以下外,其餘各年度均在93.56%~99.46%之間,顯示土地所有權人對於以抵價地作為補償方式接受度較高,大部分的地主仍選擇繼續留在開發區內,共享未來開發成果。
內政部表示,申領抵價地是在徵收公告30日期間,地主要向縣市政府表態領地、或領補償費;當民眾領地的比例越高,縣市政府(需用土地人)所要支付的補償費越少,但只是降低了開發前期的支出,未來開發後須將可建築用地優先分配給地主,剩餘可處分的土地也會相對減少。
以財政來看,雖然縣市政府(需用土地人)前期支出成本降低,但後續回收「開發總費用」時,可處分變現的土地也會減少,一旦面積減少,就得以較少的面積去支付整個開發案需要的費用,後續標售土地的處分單價也會隨之拉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