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宛茜/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修正案,十八歲即有公投權。推動十八歲公民權多年的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說,此修法象徵「觀念的轉變」,這也是世界趨勢,台少盟下一步打算推動修憲公投,將憲法規定的投票年齡下修到十八歲。
(聯合報)
台少盟昨與十八歲公民權推動聯盟聯合發表聲明說,此一修法不僅破除高門檻的鳥籠公投魔咒,也跨出台灣民主政治歷史性的一刻,「首度還給五十八點四萬名十八歲青年第一張進入公民社會的公投門票。」
葉大華受訪時說,此一修法是讓十八歲青年擁有公民權的第一步。公投法多為區域性議題,如金門博弈、蘭嶼核廢料等議題,皆可讓在蘭嶼、金門長大的青少年,藉由投票參與與己身密切相關的公共議題,培養面對民主社會的能力。
「青少年愈早有投票權,愈不會對社會與公眾議題冷漠、疏離。」葉大華表示,基於世界人口結構的改變、社會變動的迅速,青少年意見能廣納於各項公共決策中,是民主國家共同趨勢。台少盟呼籲說,後續中選會與教育部責無旁貸,應針對公投首投族進行溝通工作與公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