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河名/台北報導
針對公投法修正案增訂未來行政院可發動公投,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行政院過去沒有發動公投之權,尊重立法院的決議,未來將依法行政,目前沒有需要發動公投的議題,未來若有必要,才會討論。
立法院院會昨天上午針對公投法修正案表決,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舉牌要求黨籍立委投票。(記者陳柏亨/攝影)
依公投法修正條文,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公民投票之提案後,立法院應在十五日內議決,於休會期間提出者,立法院應於十五日內自行集會,三十日內議決;行政院之提案經立法院否決者,自該否決之日起二年內,不得就該事項重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