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 記者劉懿慧/台北報導
財政部長許虞哲昨(26)日在立法院財委會上表示,央行認定比特幣不是貨幣,而是高投資性的虛擬商品,需要課徵營業稅,目前已經掌握兩個交易平台,但還未針對比特幣的銷售情況進行統計,未來會再進行了解。
國稅局表示,比特幣為虛擬貨幣,與線上遊戲的虛擬道具、寶物、遊戲幣或點數一樣,只要每月銷售超過8萬元,就達到課稅門檻,需辦理營業登記、繳交營業稅。許虞哲在答詢時指出,比特幣要課稅有兩種模式,第一交易比特幣,需要課徵營業稅;第二是透過交易平台,該平台也要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長許虞哲認為,比特幣是高投資性的虛擬商品,需要課徵營業稅

但立委江永昌質疑,比特幣是加密貨幣,根據比特幣交易平台的匿名性,根本拿不到交易者的個人資料,如何課稅?對此,許虞哲表示,目前掌握兩個交易平台,且已針對交易平台所賺取的手續費課徵營業稅,但對於比特幣的銷售狀況還未進行統計,未來會再請平台提供相關資料。
官員指出,若比特幣交易未達營業稅課稅門檻,不是經常性交易,或只是自行在家「挖礦」出售賺錢,可能比照飾金買賣,或類似黃金存摺屬財產交易所得,屬一時貿易營利所得,要自行申報,因難以掌握相關所得資訊,目前還沒有課稅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