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16)日通過水利法和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耗水費法源外,並立法強制馬桶、洗衣機,水龍頭等用水或衛生設備11類新產品應具有省水標章認證,未取得省水標章將不准販售,預計兩項新政最快明年上路。
行政院通過水利法和自來水法修正草案,立法強制衛生設備需具有省水標章認證。(報社資料照)
毛揆強調,未來水資源管理改採「以供定需」方式「量入為出」,水資源供給不可能無上限,對於已安裝於居家、公共設施、商業大樓中的老舊耗水器材,也會思考其汰換機制的推動方法。
為了節水大作戰,行政院會通過修正水利法和自來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自來水法明定國內銷售的用水及衛生各種設備應具省水標章設備,其種類、範圍、開始適用日期,明訂由經濟部水利署公告。違反者將處4~20萬罰鍰,並令限期改善,且可按次處罰。
據悉,明年優先針對馬桶,其次洗衣機,再次為水龍頭等,依種類公告實施。
毛揆說,自來水法修法是全面強制使用節水器材,這是全面節水重要開端和基礎,也是形成節水社會的基本條件之一。
經濟部表示,目前國人每人每日用水量已由85年的291公升降至102年的268公升,有一定成效,其中家庭人平均用水量約173公升,如換裝省水器材則可降至158公升,接近新加坡等先進國家水準。
這次修法通過水利法,也針對開徵耗水費增訂法源,經部已著手研議耗水費開徵方式及對象。據經濟部規劃,將對每月用水量超過1,000度的用水大戶,隨水費開徵10%至30%不等耗水費,但取得「水足跡」認證等廠商,皆可以獲得5% ~10%不等的減徵,累積最高可減徵60%。
毛揆指出,未來用水要以供定需,量入為出,意即水資源的供給不可能無上限供應,而是以供應上限作為標準來決定使用需求,同時要針對不同用水量用戶訂差別費率,要求高用水戶循環使用水資源,儘量利用再生水,建立循環用水的節水型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