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吳姿賢/台北報導
為降低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的防疫風險,交通部3日提出「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交通方案」規畫,以機場排班計程車及租賃車提供居家檢疫者「點對點」交通服務,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將不得再搭乘大眾運輸,全案已於3月2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第12次會議提報通過,並訂自3月4日起開始實施。
交通部說,宣導期為期一周,3月11日起若入境居家檢疫者有違反該方案規定,仍搭乘大眾運輸者,將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5條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提出居家檢疫者自機場返家交通方案。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交通部表示,目前自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韓國、義大利及伊朗等地區入境之旅客返國須進行居家檢疫14天,為利居家檢疫者下機後能即時返家,並降低防疫風險,本方案規畫以親友接送為優先,未能由親友接送者,將以機場排班計程車及租賃車提供居家檢疫者點對點交通服務,各航空站已妥善規畫入境旅客動線、乘車程序,加強標示,並作必要引導。
短途旅客(目的地於機場所在縣市計程車營業區範圍內)將以排班計程車服務,旅客仍以計程車跳表方式付費;長途旅客(目的地於營業區範圍外者)以桃園機場為主,將由機場公司以包月方式租賃小客車提供服務,並由旅客以高鐵票價2倍費用付費,不足1千元以1千元計,其他機場則仍由排班計程車提供服務,旅客付費方式同桃園機場,旅客支付車資不足租賃費用及計程車資部分,將由政府補貼。
至於台東及離島地區旅客則以搭乘國內海空運航班為限,即須搭乘機場排班計程車至松山、台中、高雄機場、基隆港或高雄港轉搭國內海空運航線至台東或離島地區,再搭乘計程車或由親友接送返家。
交通部進一步表示,本方案由計程車(租賃車)業者、政府及居家檢疫者旅客三方共同配合及負擔費用,達到提升防疫目的,交通部協調專屬車隊提供居家檢疫者點對點交通服務,並對計程車駕駛酌予車資補貼,購置必要防疫物資,具有候車時間短、防疫風險較低、容易追蹤管理,且可保有居家檢疫者的隱私等效益。
為利民眾了解方案內容相關規範,交通部已協調疾管署4日起在居家檢疫者下機後即提供宣導單張,讓民眾清楚後續搭車動線及相關規定,並在11日宣導期後將修正納入「入境健康聲明卡暨居家檢疫通知書」規範事項,對違反本方案規定,仍搭乘大眾運輸者處以新台幣10萬至100萬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