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記者王少筠/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在1973年就「羅訴韋德案」做出的判決援引使用近半世紀,女性終止妊娠的權利卻從未被國會寫入法律。若此先例遭最高法院推翻,墮胎的合法性將改由各州政府決定,已知至少在13州會立刻變成非法。最高法院預定6月宣布的主要意見書草稿遭外洩、被媒體史無前例全文公開,不僅重塑兩黨期中選舉布局,更挑動美國人敏感神經,川普時代留下的社會對立與動盪,恐進一步加劇。
去年12月「密西西比州反墮胎法訴訟」在最高法院的口頭申論結束後,原定兩個月後做出裁決。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在辯論時採取中立,示意最高法院可在不完全推翻「羅訴韋德案」下,維持密西西比州政府禁止婦女懷孕15周後墮胎的法律。不過據Politico披露的草案內容,顯然在辯論不久後,已有5位大法官投票推翻「羅訴韋德案」。
最高法院大法官現由保守派占多數,羅伯茲一向搖擺不定,他曾在2015年認定禁止同性婚姻不違反私隱權。可想見,若「羅訴韋德案」判決遭到推翻,美國恐有更多人權受限縮。《華盛頓郵報》指出,LGBTQ非常擔心大法官也將撤銷同性婚姻的權利。不過阿利托在草案中寫道:「我們的裁決並不涉及墮胎以外的憲法權利。」強調意見書中的任何內容,都不應被理解為對「不涉及墮胎的其他先例」的懷疑。
各州政府對墮胎的合法性態度不一,儘管現有17州及華府特區已立法保障,若「羅訴韋德案」判例被推翻,墮胎在當地仍屬合法。但由共和黨執政的13州,均已啟動「自動生效法」(trigger law),意即「羅訴韋德案」一旦遭到推翻,州內即刻禁止絕大多數墮胎行為;大部分可能效仿去年9 月施行的「德州心跳法」,即使是因性侵或亂倫導致的懷孕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