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氣 26845

《民法》修正 遺囑須親自簽名

#理財 #政策 #遺囑 #親自簽名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王永慶、陳查某等名人過世,子女爭產風波屢見不鮮,遺囑真假爭議也不斷搬上檯面。行政院會本周四(31日)將拍板《民法》親屬篇修正案,規定遺囑製作原則不得用蓋章、按捺指印、或十字等其他符號替代,須立遺囑人親自簽名。

而這次也同意除自書遺囑以外,因應現代化科技發展,可用電腦及自動化機器製作書面替代;且放寬口授遺囑遇重大天災時,可採取錄音或錄影方式存證下來。行政院院會將通過《民法》親屬篇修正案,這次修正有攸關民眾製作遺囑切身課題。

據了解,由於諸多名人過世,子女爭產時都拿遺囑內容真假對簿公堂,這次修正針對遺囑製作,要求立遺囑人不得用蓋章、指印、十字等其他符號來替代,原則必須親自簽名,以杜絕爭議,因簽名比蓋章更真實,蓋章可以偽刻印鑑,但簽名可凸顯個人特性。但若身體殘障人士無法親自簽名也有例外,可以用指印為之,但必須由公正人在旁註記不能簽名的事由。

《民法》第3條原本規定,使用印章與簽名在法律上為同等效力,但在製作遺囑排除這項規定。另除自書遺囑必須親自書寫、筆記外,其餘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等四種遺囑製作方式,除一般書寫外,可用電腦或自動化機器製作繕打成書面方式再簽名來替代,以與時俱進,因應科技進步發展。

  • 到Google新聞追蹤好房網News!

  • 脆起來!加入好房網News的Threads

記者呂雪彗/台北報導

熱銷建案&網友看屋心得



好房網不只有新聞,還能找優質宅

好房網News粉絲團

成為好房網Line好友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好房網HouseFun,加我好友,房產最新消息每天整理給你→點我

頭版 總覽 圖輯 名家 專題 土壤液化 好房網TV 樂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