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外界關注華航年終獎金議題,華航昨日宣布,在與企業工會二度磋商後,基於公司長久經營考量並根據團體協約,今年獎金發放包含1個月基本薪的獎金(第13個月),加上各項獎金後年終平均3個月,並調薪3%激勵員工。
華航2017年業績預估與年終獎金及加薪辦法。(中時)
華航說明,獎金包括定額、考績獎金及董事長及總經理另發給的春節激勵金,基層員工依年資不等,平均可獲得約3個月(含第13個月)的年終。至於調薪部分,2018年度調薪幅度3%,包含年度晉支在內。
2017年華航走出罷工陰霾,空勤員工增加外站津貼,薪資優渥羨煞外界,地勤員工也有可觀的補助津貼及機場獎金等,國內全體員工平均每人每月收入增加約新台幣1萬2000元,每人年增加約新台幣14萬,相較於發放「一次性年終」,華航更希望能以固定性豐厚的薪資福利,長遠、安定地照顧每一位華航大家庭成員。
華航指出,由於部分工會成員動輒以年終獎金單一指標與他航相比,甚至將僅佔年終獎金其中一個項目的定額獎金,選擇性地解釋為全部的年終金額,數字錯誤未經考證,誤導外界。
華航強調,若忽視整體福利優於同業與近年調薪事實,或刻意迴避資產減損、跨國官司支出等企業成本,都是以偏概全。華航基於企業永續經營及發展,創造今年整體營運更好的起跑優勢,因此在年終獎金部分,提供兼顧員工福利與企業發展的折衷方案。
昨日因有名律師在臉書上po出華航企業工會工訊,指出華航年終獎金只有2.2萬加上考績獎金;另企業工會領導宣稱華航去年營業利益達90億元,若能提撥其中20%即有18億,華航約一萬名勞工,不分職位高低每人可拿18萬元年終獎金。
但華航指出,去年營收1,500億,營業利益還要扣除業外損失等,工會不應提供不實資訊藉以對公司施壓。據了解,華航與企業工會簽屬的團體協約,是稅前獲利的20%用來發放年終獎金,公司方面認為以營業利益20%來計算年終獎金是曲解團體協約,刻意誤導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