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禎伶、呂淑美/台北報導
國內出現首宗「惡意不履行交割」的公開收購破局案,外商百尺竿頭擬以每股128元公開收購樂陞3.8萬張股票,昨(30)日已確定不匯入交割款,宣告此案跳票;股務代理行中信銀今天上午開盤前必須退還所有應賣投資人樂陞股票。
金管會兵分三路追償對此,金管會啟動緊急行動,將兵分三路追償,同時將檢討現行外商來台公開收購辦法,不排除修法增加「履約保證金」,提高國外公開收購者的責任及義務,保障國內投資人權益。證期局長王詠心表示,首先已要求投保中心研議對百尺竿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由於百尺竿頭是在台成立的僑外資公司,民事訴訟將在台進行,並非跨海求償。
其次、請櫃買中心先清查百尺竿頭在台灣有無任何資產、將先行扣押,保障國內投資人權益;第三、金管會定義百尺竿頭是惡意不履行交割,中間涉及的刑事責任,另是否有炒作、內線等不法行為,都將一併調查。百尺竿頭公司負責人為日裔、以英屬維京群島商來台註冊,去年已入股樂陞約5.4%,今年5月31日宣布以每股128元公開收購3.8萬張樂陞股,總價48.64億元,公開收購期間是6月1日到7月20日,後有延長30天收購期,投審會也在7月22日通過此案。
該案8月17日收購條件達成,原訂26日就要交割,又在22日公告延到31日為最後交割日。日商:謠言導致股價跌直到昨天傍晚5點半最後期限,百尺竿頭仍未匯交割款到中信銀,並公告因為台灣市場各種謠言及投機行為,導致樂陞股價大跌,不再以每股128元收購。
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根據證交法,公開收購一旦啟動,除非金管會核准,否則不能中途停止、不能變動收購價格及數量,百尺竿頭的行為是台灣首次出現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卻惡意不履行交割的案例。張振山指出,全球公開收購機制都是資訊公開、誠信原則,收購者只要向證期局申報公開申購即可,不須取得核准。
涉違反證交法157之1但百尺竿頭先是樂陞策略性投資人,又有投審會審查可匯入款項公開收購,金管會無法表達反對意見,等於連闖3關。張振山說,當初百尺竿頭是符合投審會相關規範,但未見收購款來源,未來會以此案作為法規檢討重點,強化外商來台公開收購的保證及機制。
投保中心則預計最晚下周三(7日)召開臨時董事會,由董事會授權處理樂陞案後續的相關催告及訴訟案。相關人士表示,目前有3.8萬張參與應賣的投資人,將股票鎖在中國信託銀行,這段期間股價重挫,百尺竿頭卻不依契約屢行,恐已觸及證交法157之1,涉及意圖影響行情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