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綜合所得稅一年申報一次,民眾難免會有所疏漏,會計師提醒常見的四大類錯誤,包括免稅額、列舉扣除額錯列、漏報所得及電子申報出錯,提醒納稅人在報稅時特別留意。
在免稅額方面,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葉建郎表示,過去常有民眾虛列配偶免稅額;我國民法採取登記婚,婚姻存續關係是以「登記年度」為準,因此,如果在課稅年度沒有辦結婚登記,該年度就沒辦法與配偶合併申報。
綜所稅申報四大錯誤要注意。(好房網資料中心)
在列報扶養親屬上,也常有錯列。葉建郎指出,所列報的扶養親屬,必須未滿20歲,或滿20歲以上,則必須是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加上順位較前面的扶養義務人無法扶養等條件,加上同住在一起,才可列報扶養。
例如,子女已超過20歲,目前失業、未在學或正在當兵;或沒有住在一起的甥、姪或有經濟能力親屬的子女等,都無法列報扶養親屬。
第二種常見錯誤類別為列舉扣除額,葉建郎指出,醫藥費及生育扣除額、保險費扣除額、捐贈扣除額、購屋借款利息扣除額等,常有民眾在列報時出錯,導致遭國稅局剔除,提醒民眾要注意相關規定。
葉建郎也提醒,報稅時可自行選擇適用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但如果沒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結算申報,或未列舉扣除額,稽徵機關選定適用標準扣除額並核定後,就不能要求變更適用列舉扣除額。
第三類錯誤是漏報所得,葉建郎表示,國稅局雖提供民眾查調所得,納稅人仍要仔細核對,如果漏報非查調範圍所得,例如財產交易所得、個人間租賃所得、執行業務所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等,仍會遭稽徵機關補稅處罰。
葉建郎提醒,所得稅原則採核實申報,因此,納稅人如在課稅年度有財產交易所得,例如適用舊制的不動產交易等,就要主動蒐集相關買賣契約、單據,依法核實申報,以免遭受稅處罰。
第四類常犯錯誤是電子申報出錯,納稅人利用綜所稅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申報時,在選擇轉帳扣款繳稅後,記得執行「申報資料上傳」動作,等系統出現「上傳申報成功」訊息畫面時,才算完成申報程序。(系列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