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記者傅沁怡/台北報導
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5月1日起跑,財政部指出,今年申報期限到5月31日止,不會比照前三年因疫情延長至6月底的做法。
財委會4月10日以臨時提案的方式,要求財政部研議今年再次把所得稅申報期限延長至6月底。
財政部內部審慎考慮後,決定不延長。
財政部官員表示,過去三年是考量疫情嚴峻,報稅人潮需要分流,但目前疫情已趨緩,這方面的需求已經不存在。
至於立委擔心部分民眾因經濟壓力致繳稅困難,財政部指出,今年仍提供延期和分期繳稅措施,經濟困難者最長可延期一年、分期三年。
所得稅法明定綜所稅、營所稅辦理結算申報期間為每年5月1日至31日。
過去三年因疫情嚴峻,才援引稅捐稽徵法第10條,以天災、事變為由公告全面延長所得稅申報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