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為了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並減輕民眾負擔,行政院、財政部之前核定今(2021)年1月至6月財政部國產署經管出租、委託經營及自行設定地上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應繳租金、經營權利金及地租減收2成的措施,將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止。
至於其他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國有財產法》規定辦理收益應收的租金或利用費,財政部已函請各管理機關自行斟酌個案情形減收成數或緩收。
財政部國產署經管出租、委託經營及自行設定地上權「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應繳租金、經營權利金及地租減收2成的措施,將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止。示意圖/內政部營建署
財政部指出,考量疫情持續影響及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止,為紓解民困,財政部延長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減收2成措施也延到2022年6月30日止;國產署委託經營、自行設定地上權國有非公用土地的經營權利金及地租比照辦理。至於國有公用不動產的紓困措施,也配合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希望減輕民眾及企業負擔。
國產署表示,此次非公用租金減收措施延長1年,期間受益合法使用人約19萬5千餘戶,減租金額約7.57億元,由國產署各分署主動辦理,無須合法使用人提出申請。合法使用人除可適用上述租金紓困措施外,若符合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規定訂定紓困、補貼或振興措施的條件,也可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國產署指出,其他機關經管國有公用不動產依規定(含國有財產法規定)出租的案件,截至今年6月18日,累計租金減免約1.98萬戶、約6.2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