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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後驚見嫌惡設施... 網看「這點」大傻眼:庸人自擾

#租售 #預售 #中古 #變電所 #嫌惡設施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購屋最怕周邊環境有「嫌惡設施」,進而賠了身心健康,不過每個人對其定義大不同,距離多寡也影響著房價。有一位網友在臉書《買房知識家(A你的Q)》貼文表示,最近買了一間中古屋,剛付頭期款,朋友近期告知附近有變電所,不解為何買此地?嚇得他趕緊上網求救,「請問變電所會有什麼樣的問題產生?建議解約嗎?」
 
原PO提到,變電所相距物件不到300公尺,房仲和賣家也未告知此事,若解約我是否需要賠償?以及不解約的話,還有更好的處理方式嗎?
 
網友買房後才知道附近有「嫌惡設施」。示意圖/pixabay
變電站 嫌惡設施 (圖/pixabay)
 
貼文一出,網友紛紛不以為然回覆說,「300公尺實際上沒什麼影響,心理影響而已,可以當作殺價的理由,不過你已經買了...」、「300公尺很遠欸」、「300公尺蠻遠的,通常管很多的朋友都是沒買房的」、「不用擔心,只是變電所,我家旁邊就是巨無霸高壓電塔,20年來房價還是漲了4倍」、「300公尺真的還好,若你的電費單是H區域會更好」。
 
另有網友提出實質建議,「我印象中記得有相關法規要揭露嫌惡設施,而距離剛好是300公尺,變電站也在其中,下次買房記得功課要做的更多點,大筆金額不是開玩笑的」、「有這麼剛好不到三百公尺喔?那可以提告解約看看囉,只是變電所要讓法官判看看是不是嫌惡設施」。
 
內政部曾修正發布《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事項》,規定應揭露周邊環境,並於圖面標示周邊半徑三百公尺範圍內重要環境設施,尤其是「嫌惡設施」。
 
永慶房屋契約部資深經理陳俊宏也曾表示,如買到嫌惡設施宅,買方只能透過訴訟要求解除契約,或是減少價金,但需自行舉證買屋時賣方未盡告知義務,然而實務上勝訴機率並不高。
 
另一方面,若屋主明知有嫌惡設施,卻未在不動產說明書中勾選,則有可能涉及詐欺。 陳俊宏建議,買方除了要事前多做功課,最好能在契約上註明,周邊若有屋主未告知的嫌惡設施,契約即不成立,如此方能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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