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彭禎伶/台北報導
投資用不動產確定將採「市價」進行續後評價,相關細節11月底前將確定,市場人士指出,相關制度可能使壽險業不動產價值增加1,000~2,000億元,若可列入損益表,壽險業獲利可能出現單年「暴衝」的情況。
從金管會宣布壽險業買房解禁後,估計壽險業不動產投資獲利已達千億。(擷取自維基百科)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31)日表示,各國財報準則中的投資用不動產,都是以市價進行續後評價,原則上台灣也要與國際接軌,但市價評估方式、可否進損益表及分配股利,金管會預計11月底前會確定準則及配套辦法。
曾銘宗指出,目前調查投資用不動產最大宗就是壽險業,一旦改由市價列帳,「影響很大、金流也很大,真的很大」,因此,金管會必須評估評價的方式、相關配套細節,基本上希望所有產業都是採取同樣的鑑價方式,但是否對壽險業額外有限制,仍待內部最後討論。據保發中心最新統計,壽險業到8月底投資用不動產金額達6,657億元,其中已包括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南山人壽、富邦人壽今年開帳已增列的不動產增值1,222億元,另外壽險業還有自用不動產投資金額1,210億元。
若金管會決定所有投資用不動產都要以市價進行之後的評價,則壽險業不動產價值可望增加1,000~2,000億元以上,若可進損益表,則獲利可能在單年「暴衝」。曾銘宗表示,不動產市價評估的方式有很多種,可能是請不動產估價師進行鑑價,也有可能是用租金還原法,有些估價方式會很積極,有些則較保守,金管會目前正在找尋「一種比較合理的方式」,讓各種行業的投資用不動產都能夠適用。
不過,因為壽險業是持有投資用不動產的最大宗,若要對壽險業者採取不同的估價方式,是不是合適?這些正在內部評估。曾銘宗強調,可以確定三大方向,第一是台灣財報希望與國際接軌,現在各國投資用不動產都是採市價列帳,台灣也會朝此大方向修改;第二是即便准市價列帳,也會有配套措施,如是否能進損益表、是否要限制盈餘分配;第三是市價評估的方式,何種最合理、各家公司鑑價結果差異性最小。
金管會先前准許上市櫃公司的投資用不動產以「市價」開帳,但市價評估方式是以現金流量還原法,且壽險業必須依其保單資金成本作為折現率,使壽險公司用此估出的不動產增值利益,比各家公司鑑價結果要低一些,最後只有國壽、南山人壽及富邦人壽今年有認列不動產增值利益。
目前金管會則是要討論之後每期財報的投資用不動產,都必須依市價評估,若不動產價格上揚,就會增加未實現不動產增值利益,若不動產價格下跌,未實現部位就縮小,甚至可能影響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