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陳苡葳/雲林報導
雲林縣10多年前家戶安裝住警器,一度無法突破2成、甚至全國末段班,義消防火宣導大隊副大隊長陳冬花說,早年宣導被趕很正常,但她鼓勵夥伴「不是在賣東西」,還自掏腰包先送隊員每人1顆,與消防及志工努力至今,全縣安裝率超過9成;陳冬花屆齡之際將轉任消防局顧問,培育志工新秀。
陳冬花早期曾到省立雲林醫院(現台大雲林分院)當志工,幾年後一次昏倒,經消防隊員送急診,自認「我的命是119救回來的!」加入斗六防火宣導分隊當志工。
陳冬花回憶,早年社會封閉,去家戶拜訪宣導裝住警器被趕很正常,她認為,自己並非賣東西,「被甩門也不需太上心」,只要保持正義感與正向的想法,也以此鼓勵其他隊員。
陳冬花說,10多年前政府鼓勵民眾安裝住警器,但地方沒有太多經費,民眾不知道那是什麼、沒有人願意捐,她自掏腰包,買了好幾十顆送隊員每人1顆,出去宣導時若民眾問「你家有裝嗎?」才有說服力。
雲縣消防局指出,陳冬花從走訪斗六市40里「起家」,現林內、四湖、古坑、台西、莿桐、斗南等鄉鎮住警器安裝率幾乎達100%,即時搶救超過30件火警意外,是她最有感績效,也成雲林首名鳳凰獎得主。
陳冬花說,能幫別人就是對的事,會持續出錢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