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記者林于蘅/綜合報導
新北市住宅節能家電補助,預計4月開始受理申請,以1、2級能效冷氣機、電冰箱為主要補助項目,冷氣補助每瓩以1,000元為上限,每台不超過3,000元,電冰箱補助則以每公升10元為上限,每台亦不超過3,000元,補助數量估近6萬台。
補助申請可回溯至去年12月7日起,但須保留購買證明文件、設備汰換前後照片、回收證明文件(廢四機回收聯單)、裝機地址證明文件(台電電費單)等,新北市政府計畫俟經濟部1月底核定後,預計於4月初公告於新北市環境保護局官網及低碳生活網。
新北市政府節能設備補助。(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新北市經發局說明,經濟部於去年3月推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計畫,原僅以服務業部門設備汰換補助為主,新北市為擴大民眾受益與節電成效,想中央反映擴大至住宅部門,並放寬服務業補助項目。經濟部於去年12月7日修正「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作業要點」,正式放寬條件,擴大補助住宅部門家電設備。
經發局補充,除家電補助以外,仍持續辦理服務業辦公室及營業場所燈具(T8/T9汰換)、無風管冷氣、能源管理系統(51kw以上)及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汰換補助作業,有汰換需求的業者可向經發局及工務局提出申請。
未來配合經濟部核定修正計畫,將陸續開放補助汰換T5燈具、小型能源管理系統(50kw以下),預計4月初公告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