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欣中/屏東報導
墾丁地區電動自行車頻傳交通事故,讓民眾看了心驚肉跳;轄區恆春警分局日前發函店家勸說自律,除將嚴格取締雙載等違規行為,籲請店家以租用者安全為首要考量。
南台灣度假勝地墾丁因恆春半島大眾運輸系統班次少,景點多且分散,機車出租業本就興盛;近3年因大陸自由行和港澳遊客愈來愈多,免駕照和免戴安全帽的電動自行車(慣稱電動機車)出租市場,蓬勃發展,因無車籍管理,官方沒有統計,但業者估算逾3000輛。
恆春警方說,現行交通法規規定,時速25公里以下、仿機車車型的電動自行車,法令上被歸類為和腳踏車相同的「慢車」,只要經檢驗合格,不用掛牌、沒有強制保險、免戴安全帽,不用駕照就能上路,出租騎用沒有問題,然而,每年逾百件的交通事故,這還不包括未報案的,顯示一定出了某些問題。
「業者要負最大的責任,賺錢也要拿出良心!」警方說,法令規定時速25公里以下,業者多會偷調高到30公里以上,初學者不習慣加油使力方法,常會緊張致「暴衝」,業者卻說:「很容易,一學就會的!」,在路邊簡單試騎就交車,如果業者先做行前教育,要求騎乘者載安全帽、不雙載,事故率可大幅降低。
交通部擬在年底前修法規範電動自行車,包括強制戴安全帽、車子需登記和掛牌,但在修法前有段空窗期,恆春分局前天發函各店家,強調將對雙載等規違行為展開取締,要租用者載安全帽、行前教育、投保意外險等;至於未經檢驗的改裝電動自行車,由監理單位取締。
有出租車業者不諱言,如果警方嚴格取締速時速逾25公里的電動自行車,客人可能流失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