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賈蓉/整理報導
買賣中古屋,最怕遇上漏水、壁癌、水管堵塞等問題,但若遇上「老屋傾斜」這類不易察覺的瑕疵,買方可就虧大了!根據法院判例,即使物件沒有傾斜到需要拆除重建,買方仍可上訴要求原屋主賠償損失,減少百萬價金不是問題。
法院判定,傾斜屋屬重大損失,賣方須賠償價金。(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陳韋帆攝影)
買賣房屋千萬要睜大眼睛,除了驗屋5招之外,更要注意不易察覺的「傾斜」問題。北市一名馬姓男子購入33年老屋後,才驚覺房屋有傾斜的狀況,且部分面積坐落於市府徵收地號之上,讓他氣得向原屋主提告,直指屋主刻意隱瞞房屋瑕疵,應賠償價金損失。
不過原屋主卻認為,該物件屋齡已高,本來就會因長期使用、氣候、地層變動等因素,導致屋體產生傾斜的情形,是十分正常的現象,且鄰居都未曾反映房屋傾斜,顯示物件的傾斜並不影響居住使用。
究竟老屋「歪腰」是長期使用的正常現象嗎?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法官判定該物件雖然傾斜角度未達拆除等級,但顯然已屬於「重大瑕疵」,且屋齡老舊並不代表必然產生傾斜現象,因此判賠原屋主須給付170萬元損失。
至於部分物件座落於市府徵收地號之上,是否減損房屋價值?法院判定,即使面積為小,還是有可能造成房屋效用減少、隨時遭拆除的風險,因此合併前述「歪腰」的瑕疵,原屋主共須賠償2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