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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違建大火 別唱陳年老調

#中和大火 #興南路 #違建 #火災 #分租套房 #都更 #地方

好房網總編輯  楊欽亮 / 特稿

南勢角暗夜惡火瞬間奪走九條人命,先不管人為縱火這個環節,望一眼SNG現場畫面,你就知道這場悲劇又和違建脫不了關係了。

南勢角公寓暗夜惡火,瞬間奪走9條人命。(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發生大火的現場,可以看到原本外面有大型帆布廣告鋼架,這也會在發生火災時造成救火與逃生不易問題。(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

檢討違建和它帶來的消防問題已經是陳年老調,然而為什麼每燒一次我們就得老調重彈一次?官大人們,別再滿嘴檢討,逼得媒體一而再,再而三地轉述連篇「官場話」,趕緊動起手腳,來一次斧底抽薪吧!

根據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建築物非經申請直轄市、縣(市)(局)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不得擅自建造或使用或拆除。同法第八十六條第一款則規定,擅自建造者,處以建築物造價千分之五十以下罰鍰,並勒令停工補辦手續;必要時得強制拆除其建物。說話有「幹話」(好像很有道理,其實是句廢話者謂之),立法有「幹法」,幹話傷人不害命,一旦立了法卻讓之成為幹法,人命是賠不完的。

立法卻成幹法,不是法的錯,它是人禍,或說是制度之禍。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統計,截至今年九月為止,台灣尚有六十七萬件既存且尚未拆除的違章建築,新北市是全台「違建大戶」,有十九萬六千多戶,其次是高雄市的十二萬二千戶與台北市的八萬六千戶。統計也發現,五年內全台違建暴增十二萬件,增幅超過兩成,依現有人力根本拆不完,更何況「舊違拆不盡,新違吹又生」呢!

好了,如果這時候還在這裡大罵違建為什麼不拆完,我們立馬也就躋身幹話一族,跟著一起被網民砲轟也沒得答辯,而且對各縣市政府拆除大隊那些戮力從公的公僕們也不公平。事實上,新北市工務局二零一六年拆了五千二百件違建,是台北和台中市的二倍,然而拆除大隊成員還是無奈地說,他們已經拆了全國最多的違建,但每年還是會有三、四千戶的落差拆不完。

很顯然,打公部門的屁股緩不濟急,更該打的房東該怎麼打,好好想想辦法,才是當務之急。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說,位在新北市中和區興南路二段的火災現場是一九九六年以前的違建,這些列管在案的違建被歸類為「既存違建」,這類違建的被處理原則是緩拆,而非必拆,工務局查報過,但查報時並沒有隔間分租,顯然是以三千八百萬買下整幢公寓的房東二次施工的。

根據好房網記者現場觀察,這處老公寓樓梯狹窄,僅容二人錯身,沒有安全梯也沒有任何防護設施,濃煙一襲來,要是沒能在第一時間找到它,奮力逃都逃不掉。

這處老公寓樓梯狹窄,僅容二人錯身。(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影)現場為40年老公寓,樓梯狹窄且陡,逃生不易。(好房網News記者張聖奕/攝)

利之所趨,善人為惡。房東隔了二十五間木板隔間的套房,每間租金三千五到五千元,光是這兩個樓層一個月租金收入就差不多有十二萬元 。看倌哪,別說你不想當個躺著就能賺的房東,但是也請當個「良心房東」,有關消防安全這檔事,該注意的,該裝的,該給的,該附加的,一樣都別省下,有良心才能高枕無憂,賺一輩子福報財。

至於居高位的官員們,我們可以接受一千個、一萬個拆除或安檢人力不足等理由,卻不能接受輕忽與怠惰這兩種態度。除了違建分租套房,日租套房的房東你要怎麼管?說得更遠些,夾層你要怎麼管?其他室內外二次施工你要怎麼管?房子老舊卻不能都更你該怎麼辦?

德不厚者不可為官,請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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