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欣中╱墾丁報導
墾丁國家公園雖以低密度開發為原則,但是違建在國家公園內仍處處可見,墾管處昨天啟動首波舊違建拆除,誓言要「終結」違建亂象。
國家公園依低密度開發原則,鄉村建築用地依法能蓋3樓、限高11 公尺,頂樓依法能加蓋八分之一,以保護「天際線」,但屋主為增加使用面積,多在請得使用執照後,違法在頂樓上增建,尤其是如雨後春筍般興起的民宿業者,長年下來,已是「見怪不怪」的普遍現象。
墾管處每年編列150萬元違建拆除經費,檢舉查報的違建案不在少數,但在各級民代「關切」下,過去執行強制拆除次數少,且多象徵性地拆除小部分就結束;墾丁的坊間流傳,在墾丁國家公園區內若不「二次增建」,根本是傻子,增建現象比比皆是。
墾管處環境維護課長曾添丁到任後,先在7月執行大灣路興建中違建拆除案,4名屋主事後並依法「償還」20多萬元拆除費;曾說,今年已依建築法將強制拆除後自行重建的屋主函送法辦,不讓屋主心存僥倖。
墾管處昨天執行首波舊違建強制拆除,包括南灣夏漾民宿等4處;帶隊的曾添丁說,這些都是民眾檢舉,墾管處查報屬實,因屋主未在限期內改善,依法執行強制拆除,之後還有數波拆除行動,墾管處絕對是「來真的!」